2008年4月3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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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法律来收拾老赖
临海法院院长和检察长亲自出庭“审”老赖
本报记者 汪嘉林 通讯员 郭亦伟 张鑫 郑昱

  虽说赖账是民间纠纷,但赖得厉害了同样会触犯刑法。这不,4月22日上午,临海市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,对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。据悉,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审老赖,在临海还是第一次。庭审后,临海法院还对5起类似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,5个被告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而被判刑。

  本报擂响战鼓 力挺破解执行难
  执行难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难题。今年年初,临海法院为破解执行难,在市中心崇和门广场的大屏幕上循环播放被执行人的照片、家庭住址、职业以及未履行债务的情况。
  这一措施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,很多老赖主动到法院履行债务。然而,这一措施也引来了不少争议,很多人认为这一做法侵犯了被执行人的隐私。针对这种情况,本报于2008年2月13日刊登了题为《曝光机制提速法院执行》的稿件,认为临海法院的这一做法在法律上并无不妥。
  稿件刊发后,临海法院又一次掀起了执行高潮。“你们法制报登了那篇文章后,很多心存侥幸的老赖也终于认识到自己再无空子可钻,纷纷带着钱来法院交付执行款。”临海法院办公室主任梁统告诉记者。

  拒不履行判决 心存侥幸被公诉
  因为有了充分的理论支持,临海法院逐渐提速执行,截至4月中旬,文字和照片曝光已累计超过1700件,其中照片曝光443人次,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超过60件,通过寄发《预曝光通知书》,被执行人因害怕被曝光而自动履行的260余件,曝光威慑起到了切切实实的作用。
  然而即便这样,仍然有老赖心存侥幸,在他们看来,曝光无非就是件丢面子的事情,钱还实实在在地在自己手上,只要能“守住”这一关,别人也拿自己没辙。临海人林某就是这样想的,然而他却没有想到,他的想法却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。
  林某是建筑承包商,一直以来和合作伙伴郑某有着不错的关系。2005年,林某的违约使得两人的关系彻底卡壳。郑某向临海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决林某归还搅拌桩机、挤压泵等建筑用设备,并支付3万元租金。由于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法院在2005年8月2日作出判决,林某返还给郑某搅拌桩机2台、挤压泵2台、搅浆桶1只,并支付租金3万元。
  然而,判决生效后,林某却迟迟不履行判决。起初郑某并不担心,法院都已经判了,林某也没有上诉,铁板钉钉的事儿想来林某也不至于耍赖。
  然而,一个多月过去了,林某对返还设备以及支付租金的事儿仍然只字不提。2005年9月初,郑某找到林某:“法院都已经判了,那几台设备以及租金我今天是否可以带走啊?”林某告诉郑某,自己一直都很忙,无暇顾及那几台设备的事儿,至于3万元的租金,由于无法凑齐所以还请郑某稍等几天。
  碰了一鼻子灰的郑某打算数日后再去讨要。9月中旬,郑某再次找到了林某,林某还是那几句话,这让郑某感到不安:“他是不是想要赖账啊?”9月20日,郑某向临海法院申请执行。法院在发出执行通知书后,林某和郑某签订了还款协议,双方约定在2006年3月份之前林某必须将所欠钱物执行完毕。然而,林某在2006年2月16日支付8000元之后便再无下文。
  在此之后,无论是法院还是郑某均多次找到林某,要求其尽快履约,林某却拒不执行,导致判决无法执行。临海法院办公室主任梁统告诉记者,经过调查发现,判决之后,林某便私自将部分应返还郑某的设备变卖,而从他的经济状况看,支付3万元租金也并非难事。种种迹象都表明林某有执行能力却故意拖欠。
  2008年1月18日,林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被刑事拘留,1月31日被临海检察院批准逮捕。在法庭上,作为公诉人的临海检察院检察长黄钢亮指控林某,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13条之规定惩处。

  掀起执行高潮 让老赖无处藏身
  林某最终因犯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而其余4名老赖也在4月22日被集中宣判,依据情节不同分别被处以缓刑。
  “执行难是各个法院碰到的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,而我们为了破解执行难一直在努力。”临海法院院长李本浪说,执行难已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情况,有时光靠法院一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早在2006年,临海市委转发了《综合治理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》,法院与房管、国土、建设、税务、金融、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。为了加强部门联动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经营活动限制,今年3月,临海市委经讨论又通过了《十六个不得为机制》,进一步推动了执行难题的破解。
  “不管怎么说,就是要让这些所谓的老赖为他们的拒执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。”李本浪说,除了曝光、多部门联动之外,刑事打击也是他们手中的杀手锏。在法院执行工作中,目前已对所有旧存、新收案件进行了地毯式的清理和排查,并分乡镇、街道进行登记造册,以方便管理和监控,自从去年12月以来,已对拒执案件刑事立案18件20人,现已到案7人,其中1人系投案自首。4月22日宣判的5个案件就是其中的第一批。
  “无论是公安、法院还是检察院,这些部门的存在最大目的就是保证社会稳定,维护百姓权益。”临海检察院检察长黄钢亮说,之所以在这起案件中要亲自担任公诉人,就是因为他觉得老赖的存在不但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,而且也有可能成为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,不利于社会稳定。检察院一定会积极与法院合作,将那些有能力却拒不执行的老赖绳之以法,掀起新一轮的执行高潮,彻底挖去老赖们赖以生存的土壤。